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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月1日起越执行新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加入时间:2015-02-27 15:47:54 访问量:801 来源:

      据越《经济时报》11月21日报道:越政府日前颁布182/2013/ND-CP议定,规定企业、合作社、庄园、个体户及其他个人、机关和组织雇佣劳动力的最低工资标准。

      议定将全国分为四个区,其中一区企业工人最低工资为270万盾/月,二区为240万盾/月,三区为210万盾/月,四区为190万盾/月。该议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生效,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