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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政策法规
越南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
加入时间:2014-02-27 14:41:19 访问量:1781 来源:

      二、投资合作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某些条件的企业和在鼓励投资的行业、地区进行投资的企业,其公司所得税可以享受10%、15%和20%的优惠税率,优惠期为开始经营年度起10年之内或在整个项目存续期间。优惠期满,税率调整回28%(标准税率)。
外国投资者还可以享受免税期,即从企业开始盈利(冲抵亏损之前)起的一定时期内可以免交公司所得税,并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减半征税。免税期的长短与该项目适用的税率有关,最长可达8年。
      【投资行业鼓励政策】
      越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尤其鼓励到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并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可长期享受税率10%的公司所得税(区外高新技术项目为15%,一般性生产项目为20-25%),并从盈利起享受4年免税和随后9年减半征税;
      2、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越籍员工与外籍员工在交纳个人所得税享受同等标准;
      3、外国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享受统一租地价格;投资者可以土地使用权价值及与该土地使用面积相关联的财产做抵押,向越金融机构贷款;对高新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人才培训的项目,可根据规定免交土地使用租金;
      4、高新技术项目:根据其它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投资者可享受最高的优惠政策待遇。
      【投资地区鼓励政策】
      1、工业区
      (1)进出口税:生产性、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生产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免征进口税;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物资、原料、零配件和其它材料可暂不缴进口税,出口成品时再按进出口税法补缴进口税;服务性企业按进出口税法缴进口税;
      (2)公司所得税:产品出口80%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盈利之年起免税4年,接下来4年按纯利的5%缴税,以后每年按纯利的10%缴税;产品出口50-80%的生产性企业从盈利之年起免税2年,接下来3年按纯利的7.5%缴税,以后每年按纯利的15%缴税;产品出口50%以下的生产性企业从盈利之年起免税1年,接下来2年按纯利的10%缴税,以后每年按纯利的20%缴税;服务性企业从盈利之年起免税1年,接下来2年按纯利的10%缴税,以后每年按纯利的20%缴税;
      2、出口加工区:
      (1)进出口税:生产性、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生产性、服务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和各类物资、原料免征进口税;
      (2)公司所得税:产品出口80%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盈利之年起免税4年,接下来4年按纯利的5%缴税,以后每年按纯利的10%缴税;服务性企业从盈利之年起免税2年,接下来3年按纯利的7.5%缴税,以后每年按纯利的15%缴税。

      三、投资合作保护协定

      1992年中国与越南签署《关于对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2年签署《经济合作协定》,1995年签署《关于对所得表面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等。

      四、承包工程的相关规定

      【许可制度】
      越计划投资部负责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管理外资和外援、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其下属的投标管理司直接负责项目的招投标。越建设部负责向承包商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
      越政府规定:外国公司必须同当地公司联合招标或承诺分包给当地公司,才允许参加投标;中标的外国公司必须优先使用越技术人员和工人,外方只能选派少数技术、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和机械必须优先在当地采购等。
      【招标方式】
      国家投资项目或国际组织贷款项目,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大型项目招标需要较长时间审批,自筹资金项目可议标。越南的的大型工程承包项目透明度较高,其国内主要报刊会刊登招标信息。
      【优惠政策】
      1、优惠政策的对象:
      (1)根据越《企业法》、《投资法》成立经营的公司;
      (2)承包联合体中含有上述公司且其实施的合同价值占合同总额的50%以上,则该联合体可享受政策优惠;
      (3)商品供应项目,承包商供应的商品国内价值占30%以上的,该承包商可享受政策优惠。
      2、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
      (1)设计咨询项目:享受优惠的承包商,其标书综合分数可增加7.5%。如该项目为高新技术项目,则承包商的技术分数可增加7.5%;
      (2)建造、安装项目:不在政策优惠之列的承包商,若其标书出现错误并修改后,其评标价需加上投标价格的7.5%;
      (3)商品采购项目:不在政策优惠之列的承包商,其评标价需加上商品进口税费总额的价格。不需交纳进口税费的商品除外。
      3、进出口管理:
      承包商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口。
      (1)进口施工设备:承包商中标后可在海关直接办理施工设备进口手续;
      (2)从国外租借施工设备:在项目实施中,承包商可免税从国外租借施工设备;项目完成后,承包商需再出口所租借的设备。如在越处理租借的设备,需按进口二手办理手续;
      (3)承包商可免税暂进口设备,项目完成后需再出口;承包商可暂进口设备中的损耗部件,在国外修复或更换后再进口。可在海关直接办理暂进再出或暂出再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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