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告审批发布制度 一、外派企业必须在呈报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办理项目审查备案审批后方可发布招工广告。
二、外派企业招工广告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在发布前必须填写广告发布审批表,报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三、经中心审核备案的外派企业招工广告可以通过本市相关媒体发布;如需到市外发布,必须凭中心审核手续,到发布广告所在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
四、凡未经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审核备案的外派劳务招工广告一律为非法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一经发现,协同工商、城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外派企业的招收简章内容要与项目审查材料的内容一致,在散发前必须报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审批并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