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时间:2015-03-05 18:50:03 访问量:2502 来源:
(六)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一、各外派经营公司遇有一般劳务纠纷,本着对主管部门、公司、劳务人员三方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妥善的处理,事后上报中心;
二、各外派经营公司对自己不能把握的重大外经项目应及时报告中心,待中心通过正规途径认证、认可,并按照程序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发生重大事故或劳务纠纷时,在灵活处置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中心报告。
四、通过中心派出,在境外发生伤3人以上或1人及以上的伤亡事故时,所在外派经营公司必须在得知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中心报告,否则,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取消在我市的招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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